各镇(街道)及有关企业:
根据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《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》(国经普办字[2008]5号)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贸易、住宿、餐饮业统计基础工作,决定从今年起建立贸易、住宿、餐饮企业统计台帐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、建立企业统计台帐是提高基层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,也是顺应管理信息化、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。为此,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,把它作为企业统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抓好抓实。
2、各有关企业统计人员要认真负责,按照要求做好台帐工作,按时进行登记,做到原始记录、台帐、报表相互衔接。
3、各有关企业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,理顺企业内部统计渠道,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,确保台帐工作的顺利进行。已建立电子统计台帐的企业,并能满足报表需要,可以继续使用。没有建立电子统计台帐的企业请登录宁波统计信息网(www.nbstats.gov.cn),在网上直报查看系统公告栏目中下载宁波市贸易、住宿、餐饮电子统计台帐样表。电子台帐的建立从2008年1月开始(限上贸易、住宿、餐饮企业电子统计台帐制度由统计局负责落实,限下贸易、住宿、餐饮企业电子统计台帐制度由镇(街道)负责落实)。
4、各有关企业是否有完整的统计台帐,是年度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。
联系人:项四娟 联系电话:86272474
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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